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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會一念心性,與諸眾生本是一體,且體本空寂。然後感應神速,成就自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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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即性體之用,有體必有用。性相一如,相何可滅。則知欲見本性,必應離名絕相,破其我見。我見不除,便生分別心,而起念即著相矣。 

Ø   性跟相是一樁事情,是一體的。性是體,相是作用,有體一定有用。譬如「以金作器,器器皆金」,又譬如我們講十法界,佛相、菩薩相、緣覺相、聲聞相、天相、人相或者是畜生相,這相很多,這個相用什麼造的?都是用黃金造的,黃金是一樣的,黃金是體。相沒有了,相沒有金也沒有了。只要有金,它一定有相,這個道理一定要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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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實見到佛理,始名為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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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爾時須菩提白佛言:世尊,當何名此經,我等云何奉持。】 

爾時,意顯領會得綱要時,便當行持,不容稍懈。所謂解時即是行時是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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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知是人,福慧雙修,自他兩度,便得直趨寶所,大有成就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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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經之人,代佛宣揚,便同真佛在此。說此大法,紹隆佛種,便是住持三寶。故曰:如佛塔廟,皆應供養。 

Ø   弘法利生範圍是無限的深廣,而在各種不同方式當中,以言詞演說可以說是最為方便。無論是出家弟子,或者是在家弟子,發心為大眾講經說法,都是屬於代佛宣揚,應當接受大眾的禮敬。佛的出家弟子,像舍利弗、目犍連這些人,也經常聽維摩長者說法,這是世尊許可的、同意的。出家人聽在家人講經說法,也要按一般規矩,像尊敬佛陀一樣,頂禮三拜、右遶三匝,毫無輕慢之心。示現的平等,正是世尊在本經上為我們所說的,「是法平等,無有高下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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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處,指說經之處。說處如此,說經之人可知矣。言處必兼言人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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菩薩攝受眾生,財施不可無。但宗旨在行法施,不以財施為究竟耳。 

Ø   無住,必須要捨,必須要一切放下。在這樣教誡之下,財施實在說是第一個項目。諸佛菩薩要想幫助眾生,眾生的妄想、分別、執著沒斷,幫助他的方法一定要能恆順眾生,在恆順裡面完成隨喜功德,「先以欲勾牽,後令入佛智」。眾生有欲望,先要滿足他的欲望,然後誘導他開智慧,這是佛門的善巧方便。因此財施就非常普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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